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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理個案程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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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會可處理範疇:
1.爭取及維持公平與合理的工資率,工作時間及其他僱傭/聘用條件,並廣泛保障會員的利益;
2.盡力協調會員與僱主之間、會員與會員之間,或會員與其他僱員之間的關係,及協助解決他們的糾紛。

處理非勞資糾紛的個案
1.教聯會及教工會會員可享有查詢及法律諮詢服務(只限與工作相關的查詢);
2.非會員必須提供姓名、電話號碼及任職學校後,再作查詢(不可享有法律諮詢服務);
3.接獲查詢,本會職員將解答並記錄個案;
4.本會提供的建議,只供參考;
5.如對解答内容有疑問,請以局方文件爲準。
備注:以匿名方式進行查詢,工會將不會提供服務

處理勞資糾紛個案
1.當事人必須為教工會永久會員,並提供個案文件(個人敘述及證據,列明文件内容屬實並簽署);
2.職員向主席及理事會匯報個案詳情後,將提供適切的建議或方案;
3.約見理事會成員,必須由本會職員審視個案情況再作安排;
4.代表去信校方或教育局,必須得到當事人的同意(簽署授權書);
5.主本將抄送當事人,不可外傳。

利益衝突
1.投訴個案涉及理事會成員或任職學校,成員須申報及避席,直到個案結案為止;
2.將成立獨立處理小組,處理相關事宜。

法律服務(會員)
1.法律諮詢服務須由工會職員作轉介,請勿私下聯絡本會法律顧問;
2.諮詢範疇:與工作相關事宜;
3.須以文字簡述個案情況及問題,於文字下方列明「同意教工會將資料轉發給律師」;
4.提供可電聯的時間(星期一至五);
5.本會為永久會員提供約見律師服務,必須由本會職員審視個案的嚴重性及律師工作安排,再作處理。

 

服務使用者須知
1.個案衆多,處理需時。本會接獲查詢,一般在14個工作天的辦公時間內回覆;
2.本會設有普通會員及永久會員制度,就不同會籍提供服務,詳情請參閲會員招募。若需要與本會職員面談,敬請預約。未有預約者,本會將不會處理;
3.未得到投訴人的同意/授權,本會絕不作下一步行動;
4.本會絕不處理違法教師的求助(個案經理事會審核),教育工作者必須守法。本會將在維護基本法、國安法、勞工法及教育局發出的條例下,協助處理同工權益,並以官方文件作準;
5.所有個案資料必須保密,詳情請參閱官網的「私隱政策聲明及收集個人資料聲明」;
6.最終解釋及跟進權歸本會所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