//教育工作者工會近期接獲6宗求助個案,其中有教師在內地任教3年經驗不獲本港認可,未有納入計算作增薪點,無法按年資上調月薪6,000元,工會形容是「間接減薪」,盼教育局完善評薪機制,將認可資歷涵蓋內地港人子弟學校。

教工會表示,在出生率下降及移民潮下,適齡學童減少,學校面臨縮班殺校、教師職位逐漸減少,準教師及超額教師或難覓常額教席,只能應徵合約教師或代課老師,故政府鼓勵港人到大灣區發展。

教工會主席黃建豪指,兩地薪金相若,甚至內地物價水平較香港低,但求助教師主要因適應、家庭因素回流本港就職。他透露,有個別教師赴內地任教3年後回流,現獲本港津校聘任為常額教師,該名教師離港前月薪原為37585元,回港後按年資應上升3個薪級點至43,640元,惟其3年內地教學經驗不被教育局認可,薪金相差逾6,000元。//

新聞來源:Topick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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