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工作者工會主席黃建豪形容,嫖妓行為不道德,與公眾期望的教師形象不同,今次事件雖然尚未查明屬實,但已為教師形象造成影響,冀教育局盡快徹查。黃建豪續指,若教師涉及在內地學習團期間嫖妓,即干犯《教師專業操守指引》多項準則,例如未能恪守法治、以身作則、盡忠職守及維護專業,有機會被教育局釘牌。

黃建豪認為,若只是教師交流活動、不涉學生參加,可以「輕鬆小小」,毋須將當地法律詳列相關活動指引,但隨團教師亦不應違法,做出合乎公眾期望的教師形象。

他提及,曾經有教師出外交流或帶隊期間,因在私人時間擅自離團活動而遭校方警告,引起教師不服紛爭。其中一次涉及在英國交流,有教師未通知同團教師的情況下到當地酒吧飲啤酒;另一宗是乘搭郵輪到台灣交流,有教師在船上飲酒、賭錢一刻,被學生拍攝到,他引述該名教師的看法,認為「學生自由活動,老師又自由活動,點解我唔可以賭錢呢?」他直言,雖然教師本人認為沒問題,我哋(工會)要睇返學校有無同教師講清楚規則。」

他提倡學校就自行舉辦的交流考察活動,制定更清晰的校本工作指引,例如規定教師在出外交流考察不可擅自離團。而今次涉及教育局主辦的內地學習團,教育局日前回覆稱,局方及內地相關院校已制定「學員須知」 及「學員手冊」,要求學員隨團依期出發及返港,並提醒學員須小心言行,守法守規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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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道來源:TOPick